一、竞赛组织
本次大赛为市级二类技能竞赛。主办单位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承办单位为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统筹管理及组织实施。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沟通协调和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竞赛项目
职业指导师1个竞赛项目,为单人赛。
三、参赛对象和条件
(一)参赛对象
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技工院校等从事职业指导工作的人员。
(二)参赛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行业惩戒,无不良信用记录;
2.具有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职业指导工作满2年,具备较强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
四、竞赛标准及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按《职业指导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要求命题,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内容。
具体要求以下发的技术文件为准,竞赛练习题库及相关资料将随后发布,请关注“济宁就业人才”微信公众号。
五、竞赛流程
(一)选拔推荐
本次比赛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区级推荐选手参加市级决赛。
(二)决赛
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两部分。
1.理论知识竞赛。以客观题形式进行线上考试,满分100 分,60 分(含)以上为合格。原则上选取成绩合格的前30名参加技能操作竞赛,同时兼顾各类选手,确保竞技水平与群体覆盖。
2.技能操作竞赛。分为个人风采展示和服务案例情景再现两个环节,满分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
(1)第一环节:个人风采展示。选手以自身经历,分享个人在职业指导服务工作中的典型做法,借助视频或PPT脱稿陈述。本环节主要考查选手日常服务成果的积累和现场展示能力,在3分钟内完成。
(2)第二环节:服务案例情景再现。选手现场抽签确定竞赛题目,现场设计展示指导服务的岗位技能,在5分钟内完成。
注意:
1.竞赛总成绩=理论知识竞赛成绩*30%+技能操作竞赛成绩*70%;
2.竞赛各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竞赛奖励
(一)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操作竞赛均合格者,按总成绩决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6名,以上获奖选手可纳入济宁市职业指导专家库;同时设优秀奖若干名,根据实际情况评定。
(二)获得竞赛成绩第一名的职工选手,可按照相关要求推荐申报“济宁市技术能手”;符合条件的,可向团市委等有关部门申报相关激励。
(三)获奖选手参赛成绩达到合格以上,且符合国家人社部、省人社厅有关规定的,可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并颁发相应证书。优秀获奖选手优先推荐参加第二届山东省职业指导师职业技能竞赛。
七、配套活动
(一)评选济宁市职业指导服务典型案例。本届大赛期间,将同步征集各县(市、区)、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单位在职业指导服务工作方面的创新实践成果,推荐参评2025年度山东省职业指导服务典型案例。
(二)举办职业指导服务专家基层行活动。竞赛结束后,于8月中旬-10月组织决赛选手组建服务团队,在全市开展职业指导专家基层行公益服务行动,为各类就业重点群体提供专家问诊“一对一”服务,助力各县(市、区)推进就业政策宣传、职业测评及求职技能提升等工作。
八、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相关单位、技工院校、企业、行业协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向单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市直部门(单位)、技工院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直接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报名参赛。
任城区报名组织单位应将报名表、选手汇总表、典型案例推荐表(见下方二维码)的word、excel版和盖章扫描pdf版,以“XX县(市、区)/单位名称+职业指导技能竞赛”为文件名,于7月28日前发送到任城区邮箱(rctjk6137586@126.com),咨询电话:6137586,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